市政府2006年12月28日正式发布了《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7年4月20日,市贸易工业局联合市财政局发文公布了《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计划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分别从贷款担保、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创业辅导、企业管理咨询、国内市场开拓、上市培育、企业信息化等方面对我市符合条件的民营及中小企业作出资金的扶持。
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入口:http://www.bchannel.cn/bluechannel/newpage/zxzjsb.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