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促进陕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发展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的发展,陕西省人民政府出台了《陕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已于去年12月3日起正式实行。为准确理解和全面贯彻试行办法,近日,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省中小企业局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出台试行办法?
答: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陕西省经济发展滞后、活力不强的主要原因是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慢。慢的主要原因是融资困难。融资困难的主要问题是贷款担保难。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的重要途径,也是世界各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行做法。我国经过近8年来的试点探索与规范发展,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主体的担保业已初步形成。陕西省从1999年试点到现在,已建立注册担保机构54家,先后为4742户中小企业累计担保总额80多亿元,从担保对象看,受益主体是小企业。但与全省经济发展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相比,陕西省担保业发展相对滞后,信用担保体系还不健全,担保总额仅占全国同期担保总额的1%不到。为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进和规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努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省政府颁布了试行办法,从资金、税收、保费、抵质押登记、银担合作等方面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
问:制定试行办法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试行办法的制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以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借鉴兄弟省市的做法,结合陕西省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试行办法(草稿)。之后,又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商务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及有关担保机构共同讨论修改成稿。去年6月,召开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分析研究担保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对试行办法再次做了修改和完善。8月14日,报经省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问:推动陕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当前要抓哪些工作?
答:试行办法的颁布和执行,为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创造了条件。我们要抓住这个机遇,坚持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培植主体、创新机制、稳步推进的原则,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着力推进陕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健康发展。一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构筑好融资担保平台。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特点和许可,逐步建立银行、企业、担保、政府及其它社会中介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担保平台,缓解或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县域信用担保机构的建立,应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和中小企业数量,因地制宜,整合相关资源,成熟一个成立一个,不搞一刀切,一哄而起。积极鼓励民间力量兴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扩大担保资金来源,提高担保行业的竞争力。二是省政府已经决定组建省级再担保机构,为各级担保公司和协作银行分担贷款担保风险,确保银行贷款的安全和满足企业资金需求。三要加大对信用担保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包括增加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项资金,落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三年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和国家、省规定的担保资金放大倍数等。最近,省中小企业局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陕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贷款担保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将逐步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有效防范风险,减少损失。四要理顺对担保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指导,建立担保机构备案管理和经营情况报送制度,成立各类担保机构参加的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协会,积极开展担保业务及人员培训、信息咨询、技术规范制定等工作,促进信用担保机构的规范运作,维护信用担保机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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