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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韩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2008年5月5日    

深贸工企字〔2008〕5号

各有关协会、企业:

  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中国银监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中小企业展览盛会。第五届中博会暨中韩中小企业博览会将于2008年9月22-25日在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广交会琶洲会馆)举行。韩国应邀作为主宾国,与我方共同主办本届中博会,届时将组织韩国中小企业到会并参展。为做好第五届中博会我市组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安排

  时间:2008年9月22-25日

  地点: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广交会琶洲会馆)

  二、展会规模

  本届中博会展示面积规模为12万平方米,设国际标准展位5000个,其中境内企业4000个,境外企业1000个。内设电子信息、家用电器、机械装备、纺织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工艺品、食品药品、家具灯饰、陶瓷建材等行业展区,以及中小企业服务业展区、金融服务展区、零售连锁企业展区,另增设韩国展区、亚欧中小企业交流合作展区、国际及港澳台展区等专项展区。

  三、展会组织

  根据第五届中博会组委会和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本届中博会仍以政府组展招展为主,据此我市已成立深圳市第五届中博会展团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我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我市展团的组织牵头工作;各区贸工局、光明新区经发办具体负责按照我市招展任务分解计划落实本辖区内企业的参展报名工作;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具体负责落实本会会员企业的参展报名工作,并具体负责我市展团参加展会的组织、统筹以及展区特装工作。

  四、参展费用

  本届中博会标准展位费为6800元,计划由国家和省两级财政予以补贴。

  请各有关协会积极配合各区贸工局、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工作,大力动员和组织本行业企业,并注重发动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具有行业代表性及产业集群特色的中小企业参展参会;请有意参展的企业认真填写《第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韩中小企业博览会参展申请表》,于6月25日前向所属辖区贸工局、经发办或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报名。

  联系人:刘绮,电话:82977350,13823265677
      俞怡岚,电话:83440833,13006626689
      郭兰,电话:82821659,13480864932
      吴莹,电话:82821653-833,15999600721

  附件:第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韩中小企业博览会参展申请表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  发布:汪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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