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油企“打包售予外资”可能终止,或被两大集团整合
在多年奔走呼吁之后,民营油企终于迎来政策利好。国家发改委昨天发布了《关于民营成品油企业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两大集团合理向民营成品油企业供油,而价格则由双方在按国家规定确定的实际零售价格基础上倒扣5.5%至7.0%之间协商确定。这意味着困扰民营油企多年的油源和价格倒挂难题均有望获得根本解决。
身为民营油企的代表,曾屡次向国家相关部门上书的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会长赵友山昨天向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这些政策的出台表明国家已给民营油企开了一条政策“口子”,但关键还在于执行。
油源
合规经营可长期供货
《通知》首先要求依法规范民营成品油企业经营。所有民营成品油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必须按照商务部的有关规定,依法取得经营资格,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民营批发企业应当与零售加油站签订长期稳定的供油合同,并经由所属加油站和已签订合同的零售加油站向社会销售成品油。民营零售加油站可以选择与中石油、中石化两集团公司所属批发企业,或者具备资格的民营批发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合同。
同时,《通知》要求合理向民营成品油企业供油。中石油和中石化两集团公司负责向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民营批发及零售企业供油。供需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条款。对民营批发企业向其所属加油站和已签约零售加油站以外销售的,中石油、中石化两集团公司可以相应核减供油数量。
“这意味着政策已经为民企开了一条口子。”赵友山告诉本报记者,过去两大集团和民企是不签订长期合同的。但现在《通知》规定可以签,意味着民企的油源能得到保证了。
“这是一个突破口,但关键还在于接下来的执行。”据他透露,目前他们正在讨论协调政策、制定方案。考虑到两大集团可能存在资源紧张的问题,这些都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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