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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数据直报系统的通知


2008年1月25日    

深中小企字〔2008〕3号

关于启用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
数据直报系统的通知

各民营领军骨干企业:

  根据许宗衡市长2007年8月27日在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授牌仪式暨进一步推进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民营领军骨干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每月的经济运行分析中,对民营领军骨干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要专题反映”的工作要求,我中心研发了“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数据直报系统”(以下简称数据直报系统),并决定自2008年1月24日起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直报系统现挂载在我中心网站(http://www.szsmb.gov.cn)上,请各民营领军骨干企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一名填报负责人和一名信息统计员负责管理和使用直报系统;如上述人员发生工作调整,应将直报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列入工作移交,并将接替该项工作的相关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及时通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保证信息统计工作的延续性。

  二、请各企业按照《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数据直报系统填报说明》(以下简称《填报说明》)的要求,按时、准确、全面填报有关数据和信息。各企业在首次启用该系统时,应先将企业信息管理准确填报完整,提交后再填报其他类别报表。经济数据填报分月报表和年报表,月报表于次月10日前填报完成,年报表在次年3月10日前填报完成;调研数据填报每季度填报一次,在季后次月10日前填报。

  三、对遵守《填报说明》要求,按时、准确、全面填报直报系统的民营领军骨干企业及其信息统计工作人员,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在年度工作总结时将予以通报表彰的同时,对企业在申报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对信息统计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四、数据直报系统自启用之日起一年内为试用期。为确保系统试用期间民营领军骨干企业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如企业在填报相关报表时产生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中心,以便及时解决问题并不断改进和充实系统的功能和内容。

  联系人:刘  广 83569972,13713819315
  任晓健 82977396,13322998802
  传  真:82975804

  此通知。

  附件:1、企业信息管理报表
     2、经济数据报表(月报表)
     3、经济数据报表(年报表)
     4、调研数据报表
     5、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数据直报系统填报说明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〇〇八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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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汪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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