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文件
深中小企字〔2007〕34号
关于开展2007年度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财政资金
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人才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06〕149号)文件精神,组织实施2007年度我市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计划,根据《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计划操作规程》(深贸工企字〔2007〕8号)的有关规定,我中心自即日起开始受理2007年度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财政资金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备案并取得备案登记证书机构的社会化各类人才培训机构。
二、资助条件
申请资助的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必须是列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关于下达2007年度深圳市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深中小企〔2007〕29号),并已按计划要求实施完毕的项目。
三、资助范围和标准
(一)资助范围:人才培训机构实施所委托的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实际发生的各类费用,主要包括专家讲师费(含授课费、交通食宿)、教材费、印刷费、培训组织宣传费和培训场地及设施使用费用等。
(二)资助标准:按企业实际参与培训的人次给予人才培训机构适当资助,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300元。
四、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资助计划申请表》及其电子文档;
(二)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和《深圳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专业服务机构备案确认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三)《关于下达2007年度深圳市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培训通知(原件)和培训课程表;
(四)《实施所委托的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实际发生的各类费用情况表》、《参加培训的企业人员情况表》及其电子文档;
(五)带有培训背板(或横幅)及具体日期的培训现场照片。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按A4纸型制作,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电子资料应做到数据准确、信息齐全。
五、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07年10月30日,申请机构登录蓝色通道网站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开始申报),按要求填写申报资料,点击上报后,打印《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管理咨询项目资助计划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连同其它申报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报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六、审批程序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申报机构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经专项审计后,初步确定享受资助的企业名单及核定资助额;经中心主任会议审议、市财政主管部门复核、社会公示后,会同市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列入项目资金资助计划的企业,凭下达的项目资金资助计划通知,到市财政部门办理拨款手续。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涂玉芳 82975802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3009号(五洲宾馆南侧辅道)7楼707室
附件(附件下载):
1.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资助计划申请表
2.实施所委托的产业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实际发生的各类费用情况表
3.参加培训的企业人员情况表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