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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蓝色通道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软硬件供应商认定工作的通知


2007年6月6日    

深中小企字〔2007〕17号

关于开展蓝色通道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软硬件供应商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便捷服务蓝色通道工程(以下简称蓝色通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2006〕232号)和《深圳市蓝色通道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软硬件供应商认定(考核)试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我市蓝色通道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软硬件供应商的认定工作已经展开。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蓝色通道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软硬件供应商具体包括:软件供应商、硬件供应商和应用服务供应商。

  软件供应商是指提供企业资源规划(ERP)、办公自动化(OA)、客户资源管理(CRM)、管理信息系统(MIS)、进销存、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电子商务、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等应用于企业信息化建设的软件供应商。

  硬件供应商是指提供PC机整机和内外置组件;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应用于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办公设备;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等应用于企业信息化建设的网络设备及应用于企业信息化建设的通信设备的供应商。

  应用服务供应商是指为企业信息化建设提供解决方案、咨询、技术支持、培训、维修、维护等信息化应用服务的供应商。

  二、认定条件

  (一)软件供应商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且成立时间在五年以上;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或软件代理为其主要经营业务,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代理权的软件产品;
  3.需通过国家“双软认定”;
  4.所提供的产品获得省著名商标或省名牌产品以上称号,或获得相关行业机构或专家的认可;
  5.所提供的产品能满足深圳市蓝色通道运营中心(以下简称蓝色通道运营中心)的安全、稳定性要求,产品性能须经蓝色通道运营中心严格测试;
  6.所提供的产品应能根据蓝色通道运营中心的要求,提供对产品使用活跃度或用户激活率、产品稳定性、产品可靠性等必要的产品管理指标进行测试、记录、统计的手段,并按要求向蓝色通道运营中心提供7*24*365全天候软件产品维护与技术支持。

  (二)硬件供应商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且成立时间在五年以上;
  2.以计算机硬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或硬件销售或代理为其主要经营业务;能够为企业提供信息化建设硬件设备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3.所提供的产品获得省著名商标或省名牌产品以上称号;
  4.所提供的产品采用国内先进和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生产,与同类产品比较,产品质量、技术性能均具有先进性;
  5.所提供的产品能满足蓝色通道运营中心的安全、稳定性要求,产品性能须经严格测试;
  6.所提供的产品应能根据蓝色通道运营中心的要求,提供对产品稳定性、产品可靠性等必要的产品管理指标进行测试、记录、统计的手段,并按要求向蓝色通道运营中心提供7*24*365全天候设备维护与技术支持。

  (三)应用服务供应商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且成立时间在五年以上;
  2.以信息化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主要经营业务,能够为企业提供专业的信息技术应用服务;
  3.具备上门服务和远程服务的专业的技术手段和服务能力;
  4.具有专业的信息化应用服务人员,其人数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50%,其中30%的人员应具有国家级软硬件工程师认证资质;
  5.能够按照蓝色通道运营中心的要求,提供7*24*365全天候服务支持。

  三、申请认定的时间

  全年受理蓝色通道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软硬件供应商的认定申请。

  四、申请认定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认定蓝色通道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软硬件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蓝色通道企业信息化建设软硬件供应商认定申请表;
  2.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
  3.税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
  4.申请认定产品使用说明书或服务说明书;
  5.产品资质证书;
  6.企业资质证书(软件商与服务商提供);
  7.生产设备、生产技术与工艺等资料(硬件商提供);
  8.主管部门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纸质文件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以A4纸型制作,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电子文件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

  五、申请及审批程序

  申请单位应将纸质文件连同电子文件一并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蓝色通道管理办公室)。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蓝色通道管理办公室)对申请单位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经现场考察和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后,初步确定拟认定蓝色通道软硬件供应商认定名单,提交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蓝色通道管理办公室)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发给认定证书。

  六、主要政策待遇

  经认定的蓝色通道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软硬件供应商,由蓝色通道办公室在政府网站和蓝色通道网站上对其产品进行宣传;优先承接政府组织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项目;通过其服务实施的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可优先获得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资助计划的资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汪效斌 0755-83569976
         钟志东 0755-82977301
  传真:0755-82975804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3009号7楼(我们的位置

  附件:1.深圳市蓝色通道企业信息化建设软硬件供应商认定申请表
     2.深圳市蓝色通道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软硬件供应商认定(考核)试行标准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七年六月五日





(  发布:汪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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