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中小企字〔2007〕38号
各区贸工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业辅导示范基地认定(考核)试行标准》的有关规定,经我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审核以及公示,现认定深港产学研基地产业发展中心和深圳市软联科技有限公司为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业辅导示范基地。
以上两家创业辅导示范基地自认定之日起,可享受在政府相关网站和蓝色通道网站上宣传;其为完善服务环境的建设项目和实施的各类增值服务项目,可按规定申请享受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创业辅导示范基地建设与服务项目资助计划等优惠政策。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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