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2006〕232号)以及《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业辅导示范基地认定(考核)标准》的规定,我中心经过材料形式审查、现场考察、组织专家评审、中心主任办公会审议等程序,拟认定深圳市软联科技有限公司和深港产学研基地产业发展中心为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业辅导示范基地,现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向我中心反映拟认定机构在为入驻企业提供服务和经营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如发生经核查证实的重大否定性投诉,则取消该企业的认定资格。
附件:《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业辅导示范基地认定(考核)标准》
公示时间:2007年10月29日至2007年11月2日 受理单位: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 任晓健 电话:82977396 13322998802 邹 明 电话:82975801 13530629708 传真:82975804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