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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企业)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2006年7月10日    

关于开展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企业)

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企业):

  为积极推进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各类公共技术服务机构(企业)积极进行服务创新,有效推动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工作。根据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广东省中小企业技术支持服务机构示范单位确认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中小企〔2006〕28号)的精神,我中心决定开展全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企业)登记备案工作,登记备案工作采取机构(企业)自愿申报的方式。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深圳当地相关部门合法注册,以技术开发和试验、技术交流与合作(包括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培训服务、技术援助和诊断、技术咨询服务、产品分析和检测、产品研发及设计和科技信息服务等为主要服务内容的各类机构(企业),包括各类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辅导中心、科技信息机构、生产力促进机构、研发试验中心、产品设计中心、检测认定中心、行业技术中心、行业解决方案配套企业、其他技术咨询机构等技术支持服务机构(企业)。

  二、申报的基本条件

  1、年服务收入50万以上

  2、从业人数10人以上

  3、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占全部技术人员比例达30%以上。

  三、申报时间:7月20日前,现延长至8月25日前

  四、申报备案的材料

  (一)深圳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企业)信息登记表(可在深圳市中小企业发展网http://www.szsmb.gov.cn下载(点击下载));

  (二)机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资质证书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四)机构(企业)人员名单(人员基本情况,是否技术人员)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五、申报地点

  深圳市新洲路3009号计生大厦7楼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  绮    电话:82977350

      任晓健    电话:82977396

  传真:82975804

  附件:《深圳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企业)信息登记表(直接下载)》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六年七月七日





(来源:  发布:汪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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