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粤中小企[2004]49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专业服务机构示范单位确认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同意的《印发关于推进我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粤经贸(中小企)〔2004〕67号>精神,为规范我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专业服务机构示范单位确认工作,现将《广东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专业服务机构示范单位确认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二OO四年八月五日